您好,欢迎来访岑巩县人民政府!
X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共企业事业 > 教育
教育资助项目
来源:岑巩县人民政府 作者:岑巩县人民政府
字号:

序号

教育资助对象

资助形式

资助标准

1

学前教育幼儿资助:经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县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四类”(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幼儿、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幼儿、)

补助资金发放至父母(或监护人)银行卡

500-800/生.学年

2

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第五条生活费补助对象为全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寄宿生的重点补助对象为寄宿生中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因病致贫家庭学生、因灾返贫家庭学生、农村留守少年儿童、父母双农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复员退伍军人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困难企业或下岗职工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单亲经济困难家庭学生、

父母无固定职业经济困难家庭学生等;非寄宿生的补助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对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无论是否在校住宿,均要分别按补助标准予以资助。在寄宿生中,应对少数民族、移民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进行资助。

补助资金发放至父母(或监护人)银行卡

小学寄宿生1000元/生.学年,

初中寄宿生1250元/生.学年;

小学非寄宿生500元/生.学年,

初中非寄宿生625元/生.学年。

3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补助资金发放至学生本人银行卡(邮政银行)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各校结合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可以分为3档,其中:一档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500元,二档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三档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4

普通高中免学杂费: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农村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农村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学杂费。免学杂费标准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杂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民办学校按照同类型公办学校收费标准执行。

补助资金发放至学校(开学时学校已减免)

县一中1600元/生.学年

县二中760元/生.学年

5

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中职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籍或户籍属于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所有一、二年级的农村学生(不含家住县城的县镇非农学生)。

补助资金发放至学生本人银行卡(资助卡)

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中职学校结合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认定等实际情况,在1000-30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 档。

6

中职免学费:对我省中职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

二、三年级在校生,不分户籍和专业,全部免除学费。

补助资金发放至学校(开学时学校已减免)

2000元/每生.学年

7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中职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优秀的学生。

补助资金发放至学生本人银行卡(资助卡)

6000元/每生.学年

8

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普通高中):贵州省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就读普通高中的子女(以下简称“农村贫困学生”)

补助资金发放至学生本人银行卡(一卡通—贵州省农村信用社银行卡)

a.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

b.免(补助)教科书费,标准为400元/生﹒年;

c.免(补助)住宿费,标准为500元/生﹒年。

9

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贵州省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就读中职学校一至二年级的子女(以下简称“农村贫困学生”)

补助资金发放至学生本人银行卡(一卡通—贵州省农村信用社银行卡)

a.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

b.免(补助)教科书费,标准为400元/生﹒年;

c.免(补助)住宿费,标准为500元/生﹒年。

10

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普通高校):贵州省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就读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的子女(以下简称“农村贫困学生”)

补助资金发放至学生本人银行卡(一卡通—贵州省农村信用社银行卡)

a.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

b.免学费,标准为本科3830元/生﹒年、专科 (高职)3500元/生﹒年。

11

滋蕙计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入学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为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烈士子女、孤残学生、残疾人子女、因突发事件等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补助资金发放至学生本人或监护人银行卡(一卡通—贵州省农村信用社银行卡)

省内院校录取新生每生资助500元,省外院校录取新生每生资助1000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